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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14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,负荷低于30%须整改

记者今天(8月22号)从湖北省住建厅了解到,截至6月底,湖北省市、县(含三峡库区乡镇)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143座,设计处理能力达到每天679.71万立方米。其中5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于30%,被责令整改。
据省住建厅通报的二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,今年上半年,全省14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14514.05万立方米,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174972.83吨;平均负荷率93.08%,高出2016年1.72%。
值得注意的是,今年二季度,全省仍有5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于30%,处于“晒太阳”状态,包括:十堰市房县大木镇污水处理厂、宜昌市平湖污水处理厂、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污水处理厂、随州市随县污水处理厂、恩施州恩施红庙污水处理厂。省住建厅要求,各地要对运行负荷长期低于30%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现状进行分析,提出合理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时限,尽快使污水厂运行正常。
据了解,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偏低,设计规模不科学是主要原因之一。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处长万应荣说,应以实地调查用水量为依据,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规模:“不要简单地用规划人口数据,另外不要简单地套用经验数据,要上门入户查水表,调查近几年的用水量情况,用多少水可以折算出排多少水。然后再结合统计年报上的人口数据来确定规模,这样来保证污水厂的规模确定尽可能地科学。”
今年,全省乡镇污水厂进入大规模建设期,超过800个项目按计划将于年内动工。为了让新建和改扩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不再“晒太阳”,住建部门设定了7大指标,在项目建成后通过信息化手段在线监测进行考核,其中要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必须达到60%到80%。
十堰市茅箭区区委书记周庆荣说,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部采取PPP模式推进,运用市场化手段发挥社会资本的技术与管理优势,是解决运行效率不佳的一剂良药:“全县找一家企业来统一打包建设,你来建你来管,(政府)我们政府只考核你的出水水质、治理之后污水每(立)方治理的价格。相当于我就把专业的事情交给PPP的企业来做,达不到我就不付钱嘛。”